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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评制点评沪高院法官集体嫖娼是性贪不入罪的恶性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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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02:2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普评制点评沪高院法官集体嫖娼是性贪不入罪的恶性发酵

顾顺章,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中央特科负责人。1931年叛变投敌,1934年被国民党处死。
向忠发: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1928年7月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主席,即党的总书记。1931年6月22日被国民党政府逮捕,随即叛变,两天后被国民党处死。


这两个人,顾顺章抽大烟、玩女人、做皇帝梦,向忠发有老妻却和年轻的情妇同居,都是从生活小节上打开了缺口,最后叛变革命的。现如今,

据《检察日报》消息,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主持的《官员形象危机2012报告》列举了村干部、基层官员、高层官员、执法官员以及准官员五个高危官员群体。唐钧称,从2012年的情况来看,经网络曝光影响较大的官员不雅事件达10多起,并且11、12月的数量呈“井喷”态势,这两个月内就有6起之多。而另据统计,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消息来自人民网) 如果光是党员领导干部本身为此腐败、致死,那也就算了。问题是万恶淫为首,普通百姓如果被从这方面打开缺口,也是非死即伤,损毁的最少是两个家庭,最多的就不好说了。请看,

一个两年前刚刚死了丈夫的女人,和一个有妇之夫,和两个不务正业的年轻人,都是麻友,最后因要账,被其中一个年轻的情夫杀死,撇下自己的独生儿子,毁了两个家庭。
《今日说法》 20130802 假爱真凶
http://www.d8.cm/playlist/50316/431788.html

一对没有性道德的男女,他们之间的错爱,最终毁了三个家庭。
《今日说法》 20130704 错爱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4日 14:00 | 来源:央视网
http://tv.cntv.cn/video/C10328/b22d6ecbc41d47f5ab17681f1a51df6a

一场通奸罪恶毁了三个家庭
《今日说法》 20130612 案发现场的黄围巾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2日 来源:央视网
http://tv.cntv.cn/video/C10328/be6f1bb62b5149bf8d872e39e8d63733

这样的案例太多了,举不胜举,所以,我在下面这篇

【中华论坛】普评制点评吕频爱离骗太近范悦求婚纪英男
作者;普评制 发表于:2013-06-28 05:22:50 阅读: 1362 参与:45 回复:17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61/72/56/4_1.html

文章,首次指出,古语,万恶淫为首。此言一点都不虚!为了反腐败,防腐败,普评制建议修改刑法,通奸、重婚同罪、同罚,案件公诉。有什么好处?徐其耀死缓不算,以成克杰案为例:

    进入九十年代,成克杰主政广西,由於官场迎来送往应酬的关系,成克杰常到隶属区外办的该饭店,与李平一见钟情。不久两人即“狼狈为奸。【如果通奸、重婚同罪、同罚,案件公诉,这个时候,他们就不敢狼狈为奸了。这就叫预防犯罪。】

  据悉,成克杰原配几乎为此气到发疯,三番五次向自治区党委负责人告状,甚至追到李平的单位大闹,公开骂李平“臭婊子”,有关官员向成克杰请示,成克杰内心明白,但表面均淡然,称其老婆“更年期”,官员也懒得过问,事件就不了了之。【如果通奸、重婚同罪,案件公诉,官员如果不去过问,那就说不过去了。这个时候,如果判他两年刑,是不是就救了他一条命啊!更重要的是国家可以减少多少额外损失啊!】

如果通过修改刑法,让通奸、重婚同罪、同罚,案件公诉,是堵贪污腐败的漏洞,那修改婚姻法,允许实行走婚登记制,就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爱情的追求,让贪官没有必要再用贪污腐败的办法去追求爱情。因为泸沽湖的走婚制,已经将爱与婚姻、金钱、权力、色相、控制、贪婪与恐惧剥离,告别了欺骗和玩弄!下面请看,

【强国博客】上海法官招妓是“零容忍”语境的恶性发酵?
原创于: 2013-08-09 13:18:23 作者:两江居士
http://blog.people.com.cn/article/1376025503761.html

近段时间,上海法官招妓事件,在网上炒得是沸沸扬扬,网友们纷纷以各种形式,异口同声地表达了对涉案法官的强烈谴责。

这种现象发生在官场因为司空见惯,久反无果,我的神经早就麻木了,当然也失去了当年的锐气,再加上上海是我的老家,出了这样的丑闻,我也因此而蒙羞,本不想再写此类博文,主要是不想因为官员的极端龌龊行为而玷污我的键盘,但今天不得不说几句。至于有没有效果,管不管用,且不去管它,只求短暂的一吐胸臆之快感。

依据网上的报道,上海方面已对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性、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招妓法官做了“双开”的“严肃”处理。在这里,我再次看到了这样一个词:零容忍。

上海方面是这样表述的:“个别法官,目无法纪,丧失伦理道德,胆大妄为,严重损害了上海司法队伍的形象,对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性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这一类人必须‘零容忍’”;“对于违纪、违法、腐败问题零容忍,一定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于严重败坏司法形象,令法律失尊、令司法蒙羞、令正义受损的害群之马,必须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纪彻查严处,决不姑息、决不袒护、决不手软”。

党我看到这个“零容忍”时,不由得想起了2008年的黄松有案件。

黄松有何许人也?不得了呢,曾任国家最高法院的副院长,是一个比上海那几个混蛋法官大多了的大法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此法官于2008年因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三大问题而落马。而最吸引眼球和最雷人的,他有一个特殊的“性嗜好”,就是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也就是说,他已经不仅仅满足于追求房子、票子、车子的贪腐,更要从未成年少女的刺激中寻求满足其龌龊心灵的快感,追求别人无法追求到的肮脏的东西,以腐朽为美味,以没落为追求,以追逐“未成年少女”为终极目标。他哪里还有半点共产党员的影子?他哪里还会顾及半点法律的尊严?他所从事的所谓“有益于人民”的司法工作,只是一块晋升官阶的敲门砖,只是满足自己肮脏灵魂需要的抓手及跳板而已!

可就是这样一个“性贪”大法官,在最终的刑事处罚中,廊坊中院只是以贪污、受贿罪判刑,“性贪”根本就没有涉及。而当初查处该案时,相关部门的表态也是“零容忍”!

今天的上海,又发生了法官的集体招妓事件;特别令人汗颜的是,竟然还有专门从事“零容忍”工作的纪检官员!真是令人不堪,令人匪夷所思。

又是“零容忍”!还是“零容忍”!这“零容忍”让人不得不产生遐想,不得不产生发散思维……

大家回想一下,在这个“零容忍”的语境下,已经滋生了多少腐败官员呢?

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算一个吧?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算一个吧?前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算一个吧?前吉林人大副主任米凤君算一个吧?前深圳市长许宗衡算一个吧?前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算一个吧?钱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算一个吧?前铁道部长刘志军算一个吧?前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算一个吧?前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算一个吧?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算一个吧?前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算一个吧?前内蒙古自治区常委王素毅算一个吧?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算一个吧?等等,等等,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完!这仅仅只是已经公开了的,而那些继续潜伏在官场上大大小小的贪官还有多少,人们肯定无法说出一个准确的数字,但用“多如牛毛”来表述,绝对不象估计GDP那样充入空气!那么,我想弱弱地问一声,既然是“零容忍”,官员腐败为何是一个甚于一个?官场腐臭为何是一处臭过一处?反腐形势为何是一天严峻于一天?

我记得在黄松有案判决后,本人曾写过一篇题为《黄松有非“性贪”获罪,啥人宽心?》的博文。博文中写道:“我断定,黄松有案一审落幕后,因为“性贪”不被追究,类似如张二江、徐其耀、米凤君之类的官员绝然不会减少,而只会增多,就象长江后浪推前浪那样,络绎不绝,层出不穷,一波更比一波高,一个更比一个色。”上海法官之招妓,证实了我的这个推断。

中纪委曾将官员私生活纳入了反腐视线,但在司法实践上,却对于那些流连于声色犬马,包养情人、“N奶”,甚至嫖娼狎妓的一干“性贪”官员,一概避而不谈,一概不追究刑责。前不久判决的刘志军腐败案,也是这个结果。这就是官员口口声声的“零容忍”?

当键盘上的文字敲到这里的时候,不知咋得,我突然又想起了2012年2月23日发表在《人民日报》上面一篇题为《宁要不完美的改革 不要不改革的危机》的文章。文章认为,要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改革精神,“宁要微词,不要危机;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那么,这里的“零容忍”,是否也包含这个“宁要……不要……”的特殊语境呢?我不知道,也不好说,我只知道,这个“零容忍”,蕴含了太多的暧昧、太多的包容,太多的以官为本、太多的后路预案……说得直白一点,“零容忍”就是“可容忍”,就是“要容忍”,就是“能容忍”!否则,无法解释法官嫖娼仅止于“双开”、官员“性贪”不追究刑责等诡异。

我由此断言,因为有官场“宁要……不要……”的“零容忍”,就必然产生大批如蛆附骨、如蝇逐臭的流氓官员,就必然出现官员令人咂舌的前腐后继!上海法官招妓,既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破窗效应”的自然演绎,更是“零容忍”特殊语境下的恶性发酵!

因为“零容忍”说得太多,而官方的反腐实践又与此语境有着太大太大的距离,容易使人反感,容易让人质疑。所以我泣血建议,今后凡有官员落马,官方不要再讲什么“零容忍”,也不要再有“体现了”什么“决心”,“彰显了”什么“态度”等之类的自我表扬。反腐本是执政党的题中之义,既是必须承担的责任,也是应该履行的义务,有什么值得自夸的?自夸离自欺其实只有一步之遥,对吧?如果真的想树立“零容忍”的正面形象,不如先将“性贪”入罪。一万个口头上的“零容忍”,不如一个实实在在的将“性贪”判罪!

诸君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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