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马迎春 于 2019-5-26 05:42 编辑
三、也谈人权(3)
第三、西方总是说人权是个人的权利,甚至否认集体权利的存在。中国人则认为这是荒谬的。中国人的哲学观决定了,有个人的,就一定有集体的,这是哲学上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缺一不可。实际上西方也很重视集体的权利:西方过去和中国签订了那么多不平等条约,代表的就是西方国家和国民在华的集体权利。治外法权就是集体权利。美国过去制定种族隔离制度也是为了保护白人在各个方面的集体和个人的特权。人权中的民族自决权就更是集体权利了。西方强调人权是个人的权利,也有一定道理,因为他们担心集体权利会被滥用,最终成为损害个人权利的借口,这个担心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不足的一面,因为反过来看,个人权利的滥用也会导致集体权利的损害。比方说,丹麦漫画家一个人的言论自由权,可以损害十亿穆斯林的宗教自由权。一个理想的人权保护体系应该能够兼顾个人和集体权利,兼顾自由与责任。在这方面,中国人的哲学观对于人权理念未来的演变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影响。
第四、中国认为实现人权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有正确的优先顺序,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同时实现所有的人权。实践证明,中国把以人为本,消除贫困,推动现代化事业作为核心人权来优先推动,是一个伟大的成功。错误的优先顺序,效果往往不好。这么多发展中国家在西方的指导下,尝试了政治权利压倒一切,但结果令人失望。在一个贫困的国度里,去搞西方式民主,结果就出现了海地这样的烂民主:饥饿导致暴乱,暴乱导致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又使所谓的民选政府形同虚设,最后只能靠联合国维和部队来维持国家秩序。甚至在相对发达的国家里,如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等,政治权利压倒一切的结果也是灾难性的,其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在具体的人权问题上也一样,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有限的资源决定了,它必须权衡利弊,确定资源使用的优先顺序。比方说,一个政府现在有1千万美金,这笔钱可以用来改善大学生的宿舍,可以用来改进监狱犯人的居住条件,也可以用来建设廉租屋,这些用途都属于改善人权,一个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做出最合适的安排,不需要别人说三道四。
第五、在涉及人权的优先顺序时,也要指出,有些人权属于核心人权,属于普世价值,也是所有人类文明都必须接受的共同底线。这些权利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侵犯的,比方说禁止酷刑、禁止奴役制度、人有思想的自由、人不能被任意逮捕等。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和西方的主流观点一致。美国对关塔那摩监狱的一些犯人实行了酷刑,引起全世界的反感,就是因为其做法触犯了人类文明的共同底线。
但我们和西方也有不同之处,其中之一就是西方把普世价值界定得过宽,而且是以西方的意愿来界定,西方认为什么是普世价值,什么就是普世价值,整个世界都要跟着他走,这是没有道理的。比方说,欧洲国家认为死刑就是侵犯了生命权这个普世价值,而世界上很多国家,不接受这种解释。欧洲首先应该去说服美国人接受这种观点。2008年3月,荷兰外长弗汉根来日内瓦人权理事会议介绍荷兰的外交政策,提到欧洲人权价值观中包括保护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恋(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 people)的权利,他还点了阿富汗、伊朗、沙特阿拉伯、苏丹、也门五个国家的名,指责这些国家对同性恋者判处死刑,并说世界上还有85个国家把同性恋定位犯罪行为。如何评价各国法律对同性恋的立场是一回事,而荷兰所认定的这种所谓欧洲价值是否属于普世价值,则是另一回事,对于世界上多数人来说,荷兰的看法可能超前了一些,别人还跟不上。这些权利代表了荷兰和欧洲不少国家内部人权的主要关切,但对于其他国家来说,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他们有许多更紧迫的人权问题需要解决,他们为什么要跟着早已进入后现代的欧洲国家来确定自己的人权议程呢?
三、也谈人权(4)
在处理人权问题上,如果各国都能真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携手并进,这将是值得称道的,特别是全球化带来的诸多挑战更需要各国之间的通力合作才能解决。发达国家消费的人均资源是发展中国家的32倍,美国消费的人均资源是中国的11倍,但西方迄今为止的人权观决定了:我的就是我的,半点儿也不能少,因为这是所谓的“天赋人权”,也就是所谓造物主赋予的“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你如果想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使用相应的资源,他就要和你较劲,甚至围堵你。西方的民主制度也只对本国部分选民负责,不对别国人民负责,如此自我中心的西方人权观和民主观,怎么可能解决今天的全球气候变暖、贸易保护主义、消除赤贫等世界性的难题呢?
西方消耗着比发展中国家多几十倍的资源,但自己的人权问题还是不少,西方还总想垄断人权理念的解释权和世界人权议题设置的主导权,为自己的战略利益服务,这真有点说不过去。欧美有这么多移民工人,但为什么没有一个欧美国家参加联合国的《移民工人公约》呢?为什么不少欧洲国家里穆斯林女学生在学校连戴面纱的权利都没有?为什么西方不能带头改变其浪费资源的生活方式,从而让世界人民享受更多的环境权呢?为什么美国至今尚未加入联合国的《经社文权利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呢?为什么欧美不能把男女同工同酬这个涉及一半人口生活品质的大问题,放在一个更为优先的地位呢?荷兰和英国女性的工资比男性的工资平均要低20%到25%。法国低10%左右,这是国际劳工组织2004年的统计。而且这些数字与十年前的1994年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德国在这个方面的差别还扩大了:由20%上升到25%,美国的差别也在20%以上。(顺便说一句,日本和韩国差别更大,日本在40%,韩国在45%左右,说明这些国家妇女权利还大有改进的余地,福田首相2007年访问北京时对中国女大学生说:你们可以来日本介绍男女平等,恐怕不完全是客套话。)
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正未有穷期,这个进程无人可以垄断。中国要向世界各国学习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一切有益的理念和做法,同时也要为世界人权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中国文化传统中有丰富的“人本精神”,这可以丰富西方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人权”理念:人权应以人性为基础,人权可以和先人后己的责任感结合起来,参加四川抗震救灾的无数国人和北京奥运会的无数志愿者都展示了这种可贵的精神,整个世界为之动容。就像中国奥运军团的崛起,中国在人权领域内也会不断学习,探索和创新,从而使中国的人权事业更上一层楼,同时也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注入更多的中国元素。
四、公民社会之我见(1)
与人权有关的还有个公民社会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日益多元化,各个社会群体追求的利益也开始分化,于是出现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公民社会,特别是各种非政府组织,它们促进了社会利益相对的均匀化和平衡化,这确实是今天西方社会的一个特点。中国现在也出现了大量的非政府组织,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处理了很多政府不该处理,也处理不了的事情,这是社会自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人民学会自己管理自己,对于加强人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对于优质民主社会的形成,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我们鼓励和支持。真正的公民社会总是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这在2008年抗震救灾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真是希望我们国家能产生一大批优秀的公民社会组织,不沾官气,展示自己的自主性与活力,大大推动我们的各项事业。我还希望其中一些组织最终能摆脱不合时宜的体制束缚,驰骋于国际舞台,代表着崛起的中国公民社会,凭自己的良知、学识和爱国精神,与世界其他地区主持正义的公民社会一同努力,改变现在世界上为西方利益服务的公民社会比例过大的状况,为建立一个更为公正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作出中国人的贡献。
但我同时也认为,在公民社会问题上,照搬西方推动的公民社会模式,在发展中国家,效果并不一定好。西方公民社会理论有这么一个预设:公民社会相对于政府而存在,公民社会的作用就是限制政府的作用,它与政府的关系是一种对峙的关系。西方还有自己的战略考量,扶植了一大批亲西方的非政府组织,来对付与西方走不同道路的国家。西方支持的公民社会在苏联、南斯拉夫、东欧政治变革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去过进行了“颜色革命”的乌克兰,看到示威游行的群众挥动的不仅是乌克兰的旗帜,也有欧盟的旗帜、美国的旗帜,英国的旗帜、德国的旗帜,反映出这些国家很多非政府组织都是西方资助的。格鲁吉亚的“颜色革命”也是这样,广场上很多游行者挥舞着西方国家的旗帜。西方鼓励这种民间与政府对立的方法,公开扶植亲西方的政权,而不考虑这种做法给这些国家的百姓带来什么结果。“颜色革命”使得乌克兰、格鲁吉亚和吉尔吉斯斯坦陷入动荡,总体效果不佳,但迄今为止西方对此进行反思的人还不多。
公民社会必定与政府对抗这种哲学也体现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一次,我在巴西参加一个讨论消除城市贫民窟问题的研讨会,贫民窟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严峻挑战,他们城市的人口经常一半以上住在贫民窟。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位欧盟代表在会上发言说,公民社会应该动员起来,与政府作斗争,让政府不得不采取行动来解决贫民窟的问题。会议主席问我,中国人怎么看这个问题?我说,走访了大量发展中国家后,我认为在消除贫民窟方面做得最好的是中国。中国的经验是:不要老是搞什么公民社会与政府的对抗,而是促进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确立消除贫民窟能够造福各方这样一种大的共识,然后制定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的贫民窟改造方案。我说,你们可以组团到中国去访问,实地了解一下中国是怎样做的。中国的做法也有不足之处,但总体上利大于弊,比大多数其他发展中国家做得要好。
西方公民社会理论强调对立和对抗,这在族群比较单一、法制比较健全、教育普及、中产阶级壮大的国家,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但是在那些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发展中国家,这种对抗容易带来社会分裂和冲突。我1994年曾访问过黎巴嫩,当时整个黎巴嫩已经摆脱了长达15年的内战,一派百废待兴的景象。从我在实地了解的情况来看,黎巴嫩的公民社会在内战之前、之中和之后,都是相当活跃的。但是这种公民社会是完全分裂的,分别附属于不同宗教、不同派别,如马龙教派、德鲁兹教派、逊尼派、什叶派、长枪党等,更像是中国文革时期的各种闹派性的组织,它们实际上加剧了黎巴嫩的分裂和冲突。
四、公民社会之我见(2)
我在黎巴嫩驻埃及的领事馆办签证时,看到领事馆的墙上挂了一张画有和平鸽的宣传画,上面写着:“黎巴嫩:死去1000次,再1001次复生。”表述了一个民族经历无数大劫,仍然坚毅不屈的生存信念,使我感动。但这是诗人的浪漫表述,现实要残酷得多。我到黎巴嫩实地一看,这个曾被称为“中东巴黎”的城市里,到处都可以看到战争的痕迹,整个市中心,包括希尔顿饭店、假日酒店等都只剩下残垣断壁了。这场内战使这个人口才300多万的国家失去了14万生命。我的导游是个60来岁的过来人,他对我说,“战争已经过去了几年了,但黎巴嫩人的薪水还在一路走低,谁都想离开这个国家,如果我有女儿,一定让她嫁给你。”老头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德国工作,一个失业在家。黎巴嫩的公民社会现在也很发达,2006年该国又成功地举行了一次大选,产生了一个亲西方的政权,得到了西方的高度赞扬,但那年夏天一场突来的以、黎冲突,美国迟迟不让以色列停火,使黎巴嫩多年的战后重建化为乌有。直到本书完稿之时,黎巴嫩还未能产生自己的政府,各种教派和党派的利益无法整合,外部的各种干预使黎巴嫩的局势更趋复杂。我真是希望这个美丽的地中海国家能第1001次崛起,但我又觉得,照西方这个思路走下去,包括西方主张的那种公民社会,黎巴嫩恐怕很难走出自己的困境。
非洲的卢旺达也是这样,它的非政府组织大概可以算是整个非洲大陆最活跃的了。据说按人均计算,卢旺达的非政府组织为非洲国家最多,但它们没有能够阻止后来的种族大屠杀。西方人权理论和公民社会理论的很多内容都形成于西方单一民族国家,形成于经济和教育发达的社会,而第三世界国家大多数是多民族、多族群国家,经济和教育都不发达,盲目使用西方概念产生的最大问题就是族群冲突。一旦以族群为基础的非政府组织大量产生,就会导致族群关系的紧张和对抗。
尼日利亚也是一个公民社会颇为发达的国家。但我去过它最大的城市拉各斯,那里白天治安都非常差,晚上更是危险。我的感觉是,你能白天在拉各斯市中心大街上太太平平地散步半个小时,就是一种奢侈。尼日利亚有那么多促进人权的非政府组织和政府组织,但究竟保护了多少人权?非政府组织越多,社会管理得越好,民主就越成功,这个观点至少在发展中国家还不能成立。
印度的非政府组织比中国多几十倍,但印度方方面面的工作与中国的差距都很大。从表面上看,印度公民社会非常活跃,但从我的实地了解来看,相当一部分组织被黑社会控制,甚至就是黑社会的组成部分。我去印度的贫民窟观察过,贫民窟里有很多非政府组织,它们可以呼风唤雨,控制着贫民窟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不少组织是真正在为劳苦大众做事,但也有出于其他目的的组织,如专门负责偷电的组织,从某个地方把电偷偷地接过来,再卖给贫民窟的居民。还有负责贫民窟安全的黑社会组织,你要交保护费。为什么印度改造贫民窟这么难?因为贫民窟里的人都组织了起来,而这些组织中相当一部分受黑社会控制,黑社会又与各级政客勾结,贫民窟永远是各级政客的票仓。孟买市中心通向孟买国际机场的大道旁有大规模的贫民窟群,印度政府想拓宽这条公路,但几年下来了,条件谈不妥,一些劣质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客利益结合在一起,轻而易举地“绑架”孟买市民的整体利益,阻碍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这是印度民主体制在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一个严重瓶颈。
美国福特基金公民社会项目的负责人Michael Edwards倒是个比较坦率的人,他写了一本叫《公民社会》的书,其中提到了公民社会与政府必然对立并不一定是公民社会运作的最佳模式。他说,现在很多公民社会“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公司,不相信媒体,只相信自己。但是公民社会自己也需要制衡,否则也会出问题”。他赞成走协商共识的道路,不要老是强调各方的对立,而是强调如何最好的解决问题。这个建议值得我们思考。
四、公民社会之我见(3)
我认为一个公民社会的形成一定要与一个国家自己的政治文化传统相结合。实际上西方国家自己的公民社会也是这样的。丹麦雇主协会主席马丁森先生曾对我说,丹麦人就像一个部落,大家有同舟共济的感觉,社会上对抗比较少,议会里讨论问题也比较容易形成共识,一般总有80%的议员意见接近一致或完全一致。瑞士也很少出现罢工,为什么?因为在1937年整个瑞士面临德国法西斯入侵威胁之时,瑞士机械制造业的劳资双方代表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和平协议》,约定一旦劳资双方发生了纠纷,双方都要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或者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仲裁,资方不得随意裁减工人,关闭工厂,工人一般不进行罢工。这样做既保护了双方利益,也保证了生产。后来,瑞士其他行业也纷纷效法,签订类似协议。1941年战争最困难的时候,联邦政府通过法律把这种形式固定下来。这样,瑞士几乎很少发生罢工事件,即使发生了,往往规模也有限。
台湾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台湾在民主化方面,学习了美式民主,强调对抗,结果出现了严重的水土不服,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导致了政党恶斗、商业化炒作、族群关系撕裂,经济严重滑坡,人民痛苦指数上升,难怪2008年大选前,台湾《天下》杂志一篇文章《怀念没有蓝绿的日子》,引来多少人的嘘唏,甚至到了今天,全台湾民望最高的政治人物还是关注民生的强势领导人蒋经国先生。国民党统治台湾时期没有中断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还吸收了不少西方的市民文化,每次去台湾访问,特别在台北,你可以体察到台湾社会存有这种让人感到温馨的文化底蕴,人与人很客气,很礼貌,温良恭俭让,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台湾社会虽有不少问题,但浓浓的中华文化氛围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值得大陆借鉴。我个人觉得台湾社会本应该在这种和谐的中华文化基础上发展出一种理性的、精致的、包容的公民社会和民主制度,但台湾却走上了一条照搬美国对抗式的民主模式的道路,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代价。现在主张族群和谐的马英九先生上了台,提出了“台湾民主再造”的口号,能否成功,还需观察。
总之,一个公民社会,如果它能使一个社会最终变得更加团结,更加繁荣,更加活力四射,而不是更加分裂,更加萧条,更加混乱不堪,那么就是一个高质量的公民社会;如果它使一个社会从团结走向分裂,甚至从分裂走向更大的分裂,那就是劣质的公民社会。我看黎巴嫩、卢旺达等国家的情况属于后者。公民社会和政府可以是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种社会,一般认为,中国属于社会共识比较容易形成的社会,这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长处。一个容易形成共识的社会,是成熟的社会,没有必要为了所谓“民主”,去人为地强化对立。自然形成的共识文化是非常宝贵的政治资源,在这个基础上探索协商民主的道路,对中国更有意义。那种认为搞民主就要学美国,就要搞党派对立,就要为反对而反对,就要你死我活,是非常片面的,甚至是愚蠢的。能够形成共识的民主是好民主,能够形成共识的社会是好社会。我们应该从中国自己的传统出发,少学一点对抗式的美国模式,多学一点丹麦、瑞士、日本等良性互动模式,逐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这应该是中国政治体制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2008年抗震救灾体现出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巨大能量,几乎在一夜之间呈现了一个全民参与的、开放的、透明的现代救援体系。这种民间和政府之间建设性的互动关系大大提高了我们社会的凝聚力,不仅为我们的抗震救灾作出了宝贵的贡献,也为中国今后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启示。一个国家的真正崛起在于民心的崛起,在于每一个公民对自己国家的责任感、参与感和自豪感。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把中国人上上下下地凝聚在一起,把我们的政府和公民社会团结在一起,把我们的军队和人民团结在一起,真是13亿人众志成城,整个世界都感受到了中国人民,不分阶层,互相提携,团结一致,共赴国难的伟大力量。我希望中国式公民社会也因此而逐步走出一条独特的道路,并大大丰富国际社会关于公民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五、让理性的声音占上风
1986年6月我陪一位副总理访问加纳,拜会了加纳国家元首罗林斯先生。他的总统府设在当年欧洲人运送奴隶的石堡里,紧挨着大西洋边,用他的话说,“我在这里办公,为的是永不忘记这段屈辱的历史。”在一个布置得非常简朴的会客室里,这位喜欢谈哲理的非洲领袖和我们探讨起了非洲问题,他说,“我们人民缺少一种理性精神,好像这种精神已经被殖民主义阉割了,所以很多事情就很难做。”我自己走访非洲也时常有这种感受。非洲的政界和知识界大致是两种观点占主流,一种是激进的非洲民族主义,把非洲的一切问题都归咎于殖民主义和全球化。不久前我再次去加纳访问,专门去参观了加纳开国元勋恩克鲁玛纪念馆,纪念馆的小卖部里卖得最贵的一本书,是加纳学者的专著,谈的是结合加纳实际,学习朝鲜的“主体”思想,与全球化彻底脱钩。还有一种观点就是激进的全盘西化,主张跟着“华盛顿共识”走,采取的政策也是先削减政府开支,再一人一票的民主化,结果是艾滋病严重失控,经济凋敝,最近又有了粮食危机。随着世界粮价飞涨,这些领导人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忽视了农业,老百姓饭都吃不饱了,又要开始闹革命了。为什么忽视农业?用联合国贸发大会秘书长素帕猜的话来说,造成当前粮食危机的原因之一就是“数十亿美金花在政治治理上,而只有数百万美金花在农业上”。非洲这种情况,用中国话说就是要么极左,要么极右,而真正独立的、理性的、实事求是的声音很难成为主流。
回过头来看,中国在整个“文革”期间, 非理性的极左思潮占了主流。1976年文革之后到1989年,在中国知识界,非理性的右倾思潮似乎又很有影响。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苏联的解体和南斯拉夫的崩溃,中国坚持改革开放、走自己的路、稳健改革的理性声音,才逐步成为主流。2008年西方歪曲报道西藏骚乱,鼓励西藏独立,又使更多的中国人坚信只有走自己的路,中国才有希望。这实在是坏事变成了好事。但我们今天还会听到不少非理性的声音,有的人想用过去极左的方法来解决今天的问题,有的人则觉得只有西方的政治制度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
西方国家已经进入了后现代,知识分子的主流话语是“解构”一切,我们一些知识分子喜欢步西方的后尘,学着“解构”中国的一切,但恰恰忘记了,西方社会通过几百年的发展,其经济基础、法律和政治制度已经非常成熟(确切地说是过分成熟),其人均收入高于发展中国家数十倍,其人均占用的资源也比发展中国家高30多倍,所以即使西方社会上有很多不满,其体制自我调节的能力,明显大于发展中国家,再乱也很少出现伤筋动骨的大乱,按照2008年初的一个民调,意大利人是欧洲人中最闷闷不乐的,只有4%的人对现状满意,整个社会笼罩着悲观气氛,但因为有过去积累的经济实力和体制因素的支撑,意大利社会没有出现剧烈动荡。
西方的知识分子经常说,我的任务就是批判,就是“解构”。对于那种政治制度非常成熟,工具理性已经太多,繁琐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已经束缚了人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情况,确实需要松绑,需要批判,需要“解构”,需要福柯。相比之下,我觉得中国知识分子光进行批判是不够的,中国需要的不仅是批判和“解构”,还需要肯定和建构,包括法律和体制的建构,我们应该脚踏实地地研究中国的问题,在批判丑恶现象的同时思考建设性的办法。对中国来说,建构和解构至少一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
我们文化中还有某种泛道德化、走极端的倾向。这不是我们文化的主流,但也不能忽视这种支流可能对我们事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实际上,我们充满魅力的汉语中有许多对仗的句式,琅琅上口,富有音乐美,但都是把两种截然相反的东西做一种道德化的对比,比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细想一下,在我们的真实生活中,极端的情况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都是中间状态。好中有坏,坏中有好,喜中有忧,忧中有喜,当然有个喜多还是忧多的问题。我们语言中的这种表述方法和儒家道德传统有关,“士不可以不弘毅”么,但是儒家传统也讲究中庸之道,要求“穷理致知”和“慎思明辨”。总之,在继承我们的文化传统时,在使用我们珠圆玉润的文字时,我们也应注意某些语言习惯可能会造成的某种思维定势,影响我们对事物的准确判断。
英格兰民族有一个特点值得我们学习:英国人喜欢sophisticated的人,sophisticated这个词不容易翻译。《英汉大词典》中把它译成“成熟老练”,可以说是相当贴近了,但这个词还包含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意思,如见过世面、思维缜密、判断得体、做事讲究一个度,不情绪化,不走极端,见解深刻而全面。说一个人sophisticated,那是很高的赞扬。民主制度在英国的成功一定与英国人崇尚这种特性有关。
相比之下,我们文化中这样的人还不够多。从网上讨论就看得出来,动不动就是谩骂,就是道德训斥,就是黑白分明,就是非此即彼,就是国家到了灾难的边缘,就是中国要被开除球籍了,又要来一场革命了。我不反对在中国某些问题比较严重的时候,有人出来登高一呼,引起大家的重视,这是非常值得提倡的。我也不反对从道德高度,对各种缺德的行为挥斥方遒。但我们一定要防止激进思想和道德冲动重新成为我们社会的主流思潮,因为道德评判最容易把复杂的世界简单地归为好坏两极,而世间绝大多数的事情就是好坏掺杂,进步往往也伴随着问题,关键是要确保进步能够占主导地位。
整个人类进步的历史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纯而又纯、没有代价的变革。我甚至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民族总是激进思潮和道德冲动占主导的话,只能说明这个民族缺少理性思维的能力,最终对这个民族可能是一种灾难,等待这个民族的会是一场又一场的无休止的动荡。我们要学一点英国人的经验主义和“成熟老练”, 这和我们讲的“和谐中道”相通,是一种大智慧,一种非常值得在中国和世界发扬光大的思想。简言之,我们必须让理性的声音在中国占上风,只有这样,我们中华民族的崛起才会比较顺利、比较可靠,因为这是一个民族真正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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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称:中国触动全球 作者:张维为
本书籍由网友“Tommon”上传 日期:2009/12/1 12:1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