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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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天茂:这样看待动静关系是不是公允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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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4 12:0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讨论]请博沙老师和网友们评判:这样看待动静关系是不是公允一些?

我认为,在任何一对矛盾关系中,矛盾双方都是基本对等的。如果某种认识过分地偏向某一方,对另一方采取压制和打击的做法,一定是不平等和不公允的。

最简单明了的例子,莫过于黑白关系:绝对的黑(100%黑色)和绝对的白(0%黑色)只是两个极端,严格说来,除这两个极端(1和0)之外,其余的(大于0而小于1)都应该叫作“灰”。而事实上,我们见到的往往都是含有无穷多过渡层次的、不同比例黑色的“灰”,就是说,我们只能见到相对的黑或相对的白,即辩证法所谓:“黑和白相互依存,没有黑就无所谓白;没有白也无所谓黑”、“黑中包含着白,白中包含着黑”、“任何灰色都是黑色和白色的统一”。黑白两者关系是基本对等的。下面是黑白关系的排列过渡:

绝对黑→黑→深黑→浅黑→灰→浅灰→白→绝对白

同理,一般的矛盾关系,也都与此类似,比如:大和小、上和下、前和后、多和少、有和无、真和假、美和丑、善和恶、对和错……,甚至男和女、雌和雄、正和负、亏和盈……也都可以做如此分析。在这些关系中,矛盾双方也都是对等的,在两极之间也都存在着无穷多的过渡,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也就是两极之外(大于0而小于1)的这些过渡层次。

下面是几组关系的排列过渡:

绝对坏→非常坏→很坏→坏→好→很好→非常好→绝对好
绝对大→非常大→很大→大→小→很小→非常小→绝对小
绝对错→非常错→很错→错→对→很对→非常对→绝对对
绝对美→非常美→很美→美→丑→很丑→非常丑→绝对丑
……

但是,唯一例外的就是:动和静。按照辩证法和一般人的理解,在这一对关系中,运动和静止却不是对等关系。根据博沙老师提供的资料中“绝对运动中包含着相对静止,相对静止中包含着绝对运动,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的说法,处于对等的关系的不是“运动和静止”,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这就相当于说,“绝对的黑色”与“浅灰色”才是一对矛盾,这不是很荒谬的吗?

下面是目前人们关于动与静关系的排列过渡:

静→微动→小动→动→大动→绝对动

在这个排列中,“绝对静”的位置没有了,“静”的过渡没有了,大静和小静的区别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动”的过渡、大动和小动的区别。

我曾经多次说过:一般认为“速度为0称为静止,速度不为0称为运动”的观念,是非常不公允的。因为这样的规定只把0点称为静止,而把大于0的所有过渡都称之为运动。这样,显然就只有绝对运动,而没有绝对运动和相对运动的区别,把绝对静止和相对静止都收缩成了一个点,只有大动和小动的区别,而没有大静和小静的区别,也不存在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一般规律,更不用说,“小动中包含着大静,大动中包含着小静”这样更为细致的规律了。

请各位仔细想一想,这样的认识是不是太荒谬、太失公允了?

事实上,动与静的关系排列应该是这样的:

绝对静→大静→小静→静→动→小动→大动→绝对动

这样的排列是不是比较公允一些呢

http://www.chinathink.net/forum/dispbbs_3095_228843_1.html
2#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2:09: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两极使者 于 2010-1-4 12:11 编辑

博沙




我认为,在任何一对矛盾关系中,矛盾双方都是基本对等的。如果某种认识过分地偏向某一方,对另一方采取压制和打击的做法,一定是不平等和不公允的。

——————————
在这个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的看法是:用矛盾分析法解决问题时,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做到看到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和主流。

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个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两点论的反面是一点论。一点论者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只看到一种矛盾情况或一个矛盾方面,而忽视甚至抹煞另一种矛盾情况或另一个矛盾方面。这种观点从根本上否认了矛盾的存在。


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个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重点论是反面是均衡论。均衡论者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把各种矛盾情况或各种矛盾方面平均看待或在实践中平均使用力量,从而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辩证统一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在认识和解决问题时要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既要反对一点论,也不搞均衡论。
3#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2:10:47 | 只看该作者
天茂



以下是引用 博沙 在2009-12-17 15:44:17的发言:


我认为,在任何一对矛盾关系中,矛盾双方都是基本对等的。如果某种认识过分地偏向某一方,对另一方采取压制和打击的做法,一定是不平等和不公允的。
——————————在这个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的看法是:用矛盾分析法解决问题时,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做到看到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和主流。
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个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两点论的反面是一点论。一点论者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只看到一种矛盾情况或一个矛盾方面,而忽视甚至抹煞另一种矛盾情况或另一个矛盾方面。这种观点从根本上否认了矛盾的存在。

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个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重点论是反面是均衡论。均衡论者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把各种矛盾情况或各种矛盾方面平均看待或在实践中平均使用力量,从而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辩证统一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在认识和解决问题时要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既要反对一点论,也不搞均衡论。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这句话说得不错,我也不赞成绝对均衡论。

但是,唯物辩证法理论在“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中,却重点得太过分了:
对于“运动”一方,大动小动微动绝对动整个一长串的系列统统都在;
而对于“静止”一方,大静小静微静绝对静统统都都被消灭了,都不在了,所有的这些都被收缩成了一个点!

这岂不是只要“重点论”,不要“两点论”了吗?
这岂不就是把“两点论”变成“一点论”了吗?
4#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2:12:3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 logos_he 在2009-12-17 23:08:36的发言:
天茂先生,你所说的太主观了。
我在这方面有关的讨论,深入琢磨的话,也有不少漏洞,但是起码比你客观多了。
1、具有一定速度的某运动相对不同的参照物,表现为不同的相对速度。按照相对论,除了光速,其他速度本身不可测度。
2、比较运动A和运动B的速度大小,就是比较运动A和运动B相对运动C的相对速度大小。仅仅在A和B的运动系统中,无法比较运动A和运动B的速度大小。同样道理,比较运动A、运动B和运动C的速度大小,就是比较运动A、运动B和运动C相对运动D的相对速度大小。仅仅在A、B和C的运动系统中,无法比较运动A、运动B和运动C的速度大小。如此类推,总得有某运动的速度不能进行比较,除非存在绝对静止这样的参照物。按照相对论,只有光速不需要比较,但是,其他速度也不能相对光速做比较,因为其他速度相对光速,也都是光速。
3、只要存在绝对静止这样的参照物,速度就都是可以测度的。当然曾有过以太系的假设,但仅仅还是理论假设。
4、绝对静止是比较全部运动的速度大小的前提。但是,这却不能当作是我们理论的前提,我们所需要的是结果,即发现绝对静止。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2:12:5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 彻底唯物 在2009-12-17 23:20:43的发言:


1楼天茂先生执着学研辩证法,精神可嘉。但已陷入误区,是许多学习辩证法的人士容易发生的错误。
首先必须搞清2个概念:
1.什麽是矛盾?什麽是对立?最初的定义是:事物内部必有一对互相排斥或具有互相排斥倾向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就叫做矛盾。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就是对立。随着辩证法和社会实践的矛盾运动的地发展,当今矛盾的概念以科学地扩充为“互相作用的两个事物就是矛盾”,请注意不要忘记“互相”二字。这一点是极端重要的,是人类可以普遍使用辩证法的基石;
2.辩证法重点是研究具体的现实的矛盾着的事物,不把矛盾着的纯概念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只是把他们看作一种辅助概念。比如上下、左右、前后、黑白、等等这都是纯抽象]概念,它们两两之间无所谓“斗争性”与“同一性”的,两两之间决没有互相作用。它们都是矛盾着的纯概念,本身没有意义,只有当他们与具体事物相联系,才有唯物辩证法哲学意义。比如楼上楼下,左手右手等等才是具体的现实的矛盾着的事物,可以用辩证法的原理来考察了。
这样像1楼那种研究方法就脱离了社会实践,会把自己带向一种误区,无法施展自己的聪明才华。切忌切忌!切记切记!1楼对矛盾着的纯概念的研究,得出的结论都是研究者的感受,客观标准是不严格的。因此对社会实践指导意义不大。1 楼所举的例子一句话就都可概括了,就是在两个截然对立的纯概念描述的现象里存在着中间过渡地段,中间地段的性质都是渐进过渡的。如果由此到彼是由甲到乙,则越靠近甲,越接近甲的性质,越远离乙的性质;越靠近乙,则越接近乙的性质,越远离甲的性质。这实际已经超出了哲学的概念,而是研究数学与物理学了。所以天茂会得出“矛盾双方都是基本对等”的结论。但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除非你人工排列。
唯物辩证法研究的都是自然对立的具体的现实的事物,因此才有斗争性与同一性,而且对立都是有侧重的,不会有长久绝对平均的事情,绝对平均只是发展过程中极短时间的暂时稳定,因此不能作为客观事物固有的规律,只做一种偶发现象或人为的雕琢。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4 12:14:4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 天茂 在2009-12-18 8:49:19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 logos_he 在2009-12-17 23:08:36的发言:

天茂先生,你所说的太主观了。
我在这方面有关的讨论,深入琢磨的话,也有不少漏洞,但是起码比你客观多了。
1、具有一定速度的某运动相对不同的参照物,表现为不同的相对速度。按照相对论,除了光速,其他速度本身不可测度。
2、比较运动A和运动B的速度大小,就是比较运动A和运动B相对运动C的相对速度大小。仅仅在A和B的运动系统中,无法比较运动A和运动B的速度大小。同样道理,比较运动A、运动B和运动C的速度大小,就是比较运动A、运动B和运动C相对运动D的相对速度大小。仅仅在A、B和C的运动系统中,无法比较运动A、运动B和运动C的速度大小。如此类推,总得有某运动的速度不能进行比较,除非存在绝对静止这样的参照物。按照相对论,只有光速不需要比较,但是,其他速度也不能相对光速做比较,因为其他速度相对光速,也都是光速。
3、只要存在绝对静止这样的参照物,速度就都是可以测度的。当然曾有过以太系的假设,但仅仅还是理论假设。
4、绝对静止是比较全部运动的速度大小的前提。但是,这却不能当作是我们理论的前提,我们所需要的是结果,即发现绝对静止。




1、相对论是对的,但变成相对主义就不对了。否则,现实中绝大多数的速度问题均是不可解的;
2、测定汽车和火车的速度,我们以大地为参照物;测定地球的速度,我们以太阳为参照物;测定太阳的速度,我们以银河为参照物。那么,如何测定银河的速度呢?只能以宇宙为参照物了。这样的做法就是既考虑了相对,又照顾了绝对,不仅正确,而且确实是可行的。如果说,测定汽车、火车、地球、太阳、银河的速度,统统都以宇宙为参照物,能行吗?
3、4、如果要把光子的运动看成绝对运动的话,就应该把宇宙的整体运动看成绝对静止。或者,假设两个绝对都是不存在的,也是可以的。
7#
发表于 2010-1-5 19:17:25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这个帖子现在正热,已经有500多跟帖了!
目前对方主将博沙老师已经对“运动是绝对的”这个漏洞百出的观点无法找出更好的解释了。
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前去观阵。
8#
发表于 2010-1-5 19:33:0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这个帖子现在正热,已经有500多跟帖了!
目前对方主将博沙老师已经对“运动是绝对的”这个漏洞百出的观点无法找出更好的解释了。
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前去观阵。
9#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20:04:1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非常精彩。本想全部搬过来以飨读者,看来这工程太大,老朽办起来有难度。
10#
发表于 2010-1-6 08:43:17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有兴趣的网友前来参与讨论。
11#
发表于 2010-1-7 22:35:31 | 只看该作者
1# 两极使者

事实上,动与静的关系排列应该是这样的:

绝对静→大静→小静→静→动→小动→大动→绝对动

这样的排列是不是比较公允一些呢


请教天茂先生这个区分有什么现实意义?
12#
发表于 2010-1-8 09:01:37 | 只看该作者
冷眼看去,倒像是形容词的罗列。
13#
发表于 2010-1-8 11:17: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茂 于 2010-1-8 11:18 编辑
1# 两极使者  

请教天茂先生这个区分有什么现实意义?
哲学就像内裤 发表于 2010-1-7 22:35
绝对静→大静→小静→静→动→小动→大动→绝对动

这个排列是为了反对唯物辩证法“运动是绝对的”的说法。其实,我们剖析一下,把“运动是绝对的”的本质排列一下就是:

静→动→小动→大动→绝对动

和前面的排列比较一下,这种排列显然是不完善的,也是不公允的。
14#
发表于 2010-1-8 17:46:21 | 只看该作者
13# 天茂

“运动是绝对的”是科学的基础。天茂先生意欲何为?把“似与不似”神化?
15#
发表于 2010-1-8 21:12:22 | 只看该作者
观望中           
16#
发表于 2010-1-9 08:25:39 | 只看该作者
13# 天茂  

“运动是绝对的”是科学的基础。天茂先生意欲何为?把“似与不似”神化?
半缘修道 发表于 2010-1-8 17:46
说的对!确实有许多人把“运动是绝对的”当成是科学的基础。其实不然。这不过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厢情愿罢了!

一般的人,都是会很容易看到事物显性的、表面的、刚强的一面,很难发现事物隐形的、本质的、阴柔的一面。
所以对“静”往往视而不见,以为满世界都在“动”!

悲乎!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0 21:36:42 | 只看该作者
16# 天茂

呵呵,有意思啦。

那研究“事物静止的程度”?那不还是研究“动”?
科学可以休矣?
18#
发表于 2010-1-11 18:47:44 | 只看该作者
16# 天茂  

呵呵,有意思啦。

那研究“事物静止的程度”?那不还是研究“动”?
科学可以休矣?
两极使者 发表于 2010-1-10 21:36
对呀!
研究“动”其实就是研究“静”,反过来说,研究“静”也是研究“动”。
因为“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是动静关系的一般规律。

但是,这里还是有区别的:
大动中包含有小静,小动中包含有大静;
反之,大静中包含有小动,小静中包含有大动。

如果能这样来回看问题,这样才算是两极哲理。
如果只看到“动”,看不到“静”,那只能叫一极哲理。
19#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20:49:01 | 只看该作者
18# 天茂

呵呵,发人深省,受教受教
20#
发表于 2010-1-12 12:35:54 | 只看该作者
1# 两极使者

很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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