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三、 “一、二、三”分类的发明权为老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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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茂
时间:
2009-11-11 10:13
标题:
三、 “一、二、三”分类的发明权为老子所有
上述分类准则并非笔者所创。早在二千多年以前,大哲学家老子就说过这样的话:“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在这一段话中,老子同时指出了世界的生长变化存在着的三个部分:道、一二三、万物。其中的第二部分又从时间上分为“一、二、三”这样的三个阶段和空间上的“阳、阴、和”三种状态。
假如我们能够把自己置身于尽量大、尽量远的时空以外,同时又能把自己置身于尽量小、尽量近的时空以内来考察这个世界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古往今来,芸芸众生和万事万物的生长、发展与衰亡,没有一件是不符合这一分类准则的。我们平常所说的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正是这里所说的“一”、“二”、“三”三个阶段。
既然事物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由相对性规则可知,事物发展又是不平衡的,因此,对于同一类事物,在同一时间断面上,其发展速度总是有快有慢,有先有后。所以,在空间概念上将事物分为“一”、“二”、“三”三种状态,则是顺理成章的了。
全书在以后的各个章节都将从现实角度出发,以辩证思维为基础,结合我国传统文化的“阴阳”观,顺应现代科学发展的大趋势,从哲学、文化、宗教、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围绕这一分类展开详尽的讨论。
作者:
阳阳
时间:
2009-11-11 14:45
分成三个阶段,果然有点意思……
作者:
天茂
时间:
2009-11-23 18:33
分成三个阶段,果然有点意思……
阳阳 发表于 2009-11-11 14:45
三个阶段只是时间意义下的分类,两极哲理也比较强调这个意义。
但不要忘记,还有空间意义下的三种状态,而一般的哲学理论往往只谈阴阳和矛盾,忽视了那个令人难以捉摸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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