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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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天第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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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12 11:2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俞明三 于 2010-1-19 08:17 编辑

开天第一辩
——函家关于对立概念的分析思路兼析“动静关系”
传统哲学中,无论是西方哲学还是东方哲学,关于事物内外相互对立的成份分析往往都是认识世界的立论基础。如:
有与无,生与死,盛与衰;
部分与整体,表与里,现象与本质;
大与小,多与少,深与浅,硬与软,冷与热,亮与暗,黑与白;
动与静,运动与静止,绝对运动与相对运动,相对运动与相对静止;
阴与阳,绝对与相对,有限与无限,可知不可知;
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等等。
人类正是通过这些对立,开始认识和区别世界万事万物的。
有了亮与暗,人类方可看清事物的形状;
有了部分和整体,人类才能认清事物的大小;
有了冷热、软硬、动静等,人类才可知道事物的各种性质;
有了真假、美丑等,人类才能具有价值观;
有了阴阳、绝对相对、有限无限、可知不可知,人类才有了理性的思辩。
可见,关于对立因素的思辩乃是开天第一辩。不是说这种思辩是多么的高明,而是说这种思辩是有关认识世界最基本概念的最基础的思辩。
函家认为世界都可以以函数说事,一切都是以时间为自变量的函数。
人类文明中,
当对微分方程求通解,以函数的图象法显现时,则为“科学”,现实、“实证”而确信。
当对微分方程求特解,以函数的列表法说事时,则为“神学”,玄乎、“信仰”而迷信。
当对微分方程求原解,以函数的解析法推理时,则为“哲学”,超越、“思辩”而可信。
哲学理论中的对立概念是最基本的,又是最难说清的。中国思维社区上哲学研究版块有关“运动与静止”的论辩,跟了500多贴仍然谁也说服不了谁。
所谓对立,也就是矛盾关系,先哲说,对立是矛盾,差异也是矛盾,一切相比较而存在。对立显然包含在差异之中,对立是差异的一种激烈尖锐的形式,差异包含着激烈的、缓和的甚至是接近静态的多种矛盾形式。
那么,事物的差异因素用函数形式表示有那些类型呢?
用函家的时空参变法分析,可分为:
线函数形式的同线差异类;
面函数形式的同面差异类;
体函数形式的同体差异类。等三种类型。
线函数形式的同线差异类,是激烈的差异形式。因为是同线的对立运动,因而激烈碰撞是难免的。这类事物的对立又分为三种形式:
直线上任意两点式的对立。是动点与动点的对立,称作“动、动”对立。
如:黑白;好坏;大小;对错;美丑;善恶等,它们之间通过对称的过渡态相联结,即:
绝对黑→黑→深黑→浅黑→灰→浅灰→白→绝对白
绝对坏→非常坏→很坏→坏→好→很好→非常好→绝对好
绝对大→非常大→很大→大→小→很小→非常小→绝对小
绝对错→非常错→很错→错→对→很对→非常对→绝对对
绝对美→非常美→很美→美→丑→很丑→非常丑→绝对丑
……

射线上原点与射线上任意点之间的对立。是原点的定点与线上任意动点的对立。称作“定、动”对立,它们之间通过不对称的动点方过渡态相联结。定点原点方是没有过渡态的。如:
静止与运动;相对静止与相对运动;停止与通行等等。
线段上两端点之间的对立。是定点与定点的对立,称作“定、定”对立,它们之间没有过渡态,就是两端点相对立。如:
北京、南京;   哥哥、弟弟;   妻子、丈夫;出生、死亡;等等。
面函数形式的同面差异类又分为两类:
同面同线类,也就是上面说过的线函数的同线对立类。
同面不同线类,如地球、月亮;兄弟、姐妹;马、牛;桃李;金、银;氧化物、硫化物等。它们之间只对立,不直接联结,更没有过渡态,是“各行其道”。
体函数形式的同体差异类又分为同体同面同线类;同体同面不同线类;同体不同面不同线类等三种。前两种,前面已分析过,同体不同面不同线类,它们之间的差异,是层次上的差异,是“各得其所”。更不要说有什么过渡态了。如:
父亲与子女;太阳系与太阳;氧化物与酸性氧化物;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绝对运动与相对运动等等。
以上分析的都是体、面、线函数图象上不同点之间的差异关系。至于函数图象上唯有一点表示的事物,则无所谓对立关系了,这也就是逻辑学上所谓的最大概念及绝对概念。这类概念无论怎样,在函数图象上只是一个点,它没有相对的另一个点,也就是说没有逻辑上的所谓负概念了,是“硕大无朋”。例如:
某个具体的人;牛顿、达尔文、爱恩斯坦;函学中的存在、绝对运动、运动的绝对性等等。
这些概念现实中没有相反的、相对立的概念,是逻辑学上的绝对概念,有些是最大概念。如:
函学中的存在,如果说它的负概念是非存在的话,其实非存在也是一种存在,因为存在是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最大概念,它的内涵是一切,外延是所有,当然也包括非存在,所以非存在在存在之中,在函数图象上是同一个点。
关于绝对运动的负概念,如果是绝对静止的话,那么它们应该是同一个论域中的,然而,绝对运动是事实支持的覆盖所有的最大规律,在所有中不可能再有绝对静止的地盘,这也是人类发现的所有事实所支持的,人类也无法找到绝对静止的一例实例。因此说绝对静止是绝对运动的负概念的话,这是与“正负概念具有同一个论域”的规律相矛盾的。
运动的绝对性也是这样。既然不能将绝对静止作为绝对运动的负概念,同样也不能将静止的绝对性作为运动的绝对性的负概念。
绝对静止、静止的绝对性只是逻辑上的空概念,是世界上事实不存在的事物。就象方的圆、四个角的三角形、金山、银山一样。
通过以上用函学思想的“时空参变法”分析,我们可以在函数“点、线、面、体”的客观现实图形中看到并分析出有关事物“差异”的各种类型。
现实世界中的任何差异(包括对立、阴阳、矛盾等等)双方并无一定的均等过渡可言,有的有过渡态,有的没有过渡态。有的是对称型的过渡态,有的是不对称型的过渡态等等,不一而足。都要看具体的现实时空而定。
它们有的能直接联结,有的没有直接联结,只有上一层次的间接联结,就象一个家族以上代的祖宗联结一样。有的干脆就是最大概念,横向上没有任何概念可与之相对立,是“硕大无朋”的。
这些不同时空域中的具体的不同情况,引起了哲人们在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的不同认识,从而得出不同的结论。这也正是有关“动静关系”的争论贴,争论不清的根源所在。
2#
发表于 2010-1-12 11:31:12 | 只看该作者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3#
发表于 2010-1-12 16:27:11 | 只看该作者
到那里去看了,那里学术气息挻好的,智的分析入木三分。还有几位也有思想。不过今天就上不了。可能太多人上吧哈。俞兄看下,居里夫人的电影,可能对你的思路会有大的帮助。我个人的浅见,兄的大作还是有点青涩,跟那个智的还有一定的距离。大家一起努力把智压倒。学无前后达者为师。我是采众家之长为我用。兄也应该如此。以后这里就不来了。蛤蟆坐井观天去了。哇哇哇。
4#
发表于 2010-1-12 17:07:58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对立可以分为“动、动”、“定、动”、“定、定”三类,怎么能说“动就是绝对的,定就是相对的”呢?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 17:43:43 | 只看该作者
对立的这三类是同线型函数的反映。还有其它各类。
动是绝对的,也有相对的。定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这是人类长期实践证明,并经过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
6#
发表于 2010-1-12 21:15:42 | 只看该作者
对立的这三类是同线型函数的反映。还有其它各类。
动是绝对的,也有相对的。定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这是人类长期实践证明,并经过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
俞明三 发表于 2010-1-12 17:43

敬请俞兄用逻辑推导一下“运动是绝对的”这个命题。
7#
发表于 2010-1-12 21:16:59 | 只看该作者
对立的这三类是同线型函数的反映。还有其它各类。
动是绝对的,也有相对的。定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这是人类长期实践证明,并经过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
俞明三 发表于 2010-1-12 17:43

敬请俞兄用逻辑推导一下“运动是绝对的”这个命题。
8#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07:31:53 | 只看该作者
“运动是绝对的”这个命题本身就是不明时空域的问题。我们只能说,在世界所有中,人类从来没有发现不运动的东西,所以说在世界这个最大论域中,运动是绝对的。但在具体的运动中,人类都是通过一定的参照物来发现运动的。而这个参照物只是个假定不动的事物,其实参照物也是在动的,我们只是假定它不动。就象船在行,是以岸为参照物的,假定岸不动,实质上岸也是随地球在动的。所以这种运动就是相对运动了。传统哲学中于是就说,运动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叫相对中有绝对,绝对中有相对。这样的说法把不同时空中的事物放在一起说,故而弄得人们的认识玄之又玄,只可悟不可说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07:49:33 | 只看该作者
从逻辑上讲,我们不能讲“运动是绝对的”这样一个不明时空域的命题。我们可据人类的无数次实践分析推理“绝对运动”的存在及“绝对静止”的不存在:
“绝对运动”的时空域是人类活动的整个世界,因此它是个人类活动(包括认识思维活动)中的最大的概念,它的论域决定了它在人类活动的范围内没有负概念。而绝对静止,事实证明它象“方的圆、四个角的三角形、金山、银山”这些概念一样,是空概念,是有其名而无其实的,是不能作为“绝对运动”的负概念的。
10#
发表于 2010-1-13 09:03:32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运动是绝对的”这个命题首先是不可能用逻辑推理来推导的。

但是不是就可以说,“运动是绝对的”这个命题是人类长期实践证明了的呢?
对这个命题给予肯定的论证,主要靠的就是“人类从来没有发现不运动的东西”这句话。
那么,这句话有什么不对吗?

是的,这句话确实是有问题的。请看下面的论证:

我们大家都承认“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这样的一个基本原理。即使在唯物辨证法关于论述“运动和静止”的三条论点(其一,运动和静止是有区别的。其二,运动和静止是相互渗透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其三,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中,其中也有这么一条。我想,俞兄也应该是承认这一条原理的吧?

但是,在真正谈到动静关系的时候,人们往往却不这样看,人们往往把“微动、小动、大动……”统统都看作是“动”,并认为其中并没有丝毫“静”的成分;只有在事物“不动”的时候,才称之为“静”,而且,更没有人去谈论什么“微静、小静、大静……”这些不同的“静”的区别了。
不仅如此,在称事物“静”的时候,还要再加上一句“表面上看起来它是静的,其实它还是动的”。
这就是说,人们承认的只是“静中有动”,而并不承认“动中有静”。
这样,就会得出“表面上看起来它是静的,其实它还是动的”、“人类从来没有发现不运动的东西”这样偏见很深的结论了。

所以说,“人类从来没有发现不运动的东西”这句话阐述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客观事实,明显是人们的一种偏见!
11#
发表于 2010-1-13 09:06:50 | 只看该作者
1# 俞明三
先生的论述很详细。
感觉先生的文章就是对事物的相对性的论述。
关于运动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运动是时间与空间的分解,或者可以说时间与空间的同时变化是运动的基本条件。
运动的绝对性是指,时间与空间始终同时处于变化的状态。
运动的相对性是指,其中时间的变化是不能改变的,而空间的变化是相对的。
当我们从宇宙的整体来说,虽然时间是变化的,但空间是静止的,则不存在运动。而就宇宙中的个体或局部来说,时间是变化的,而空间也是变化的,则运动是始终存在的(或称为绝对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1:42:28 | 只看该作者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这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规律,不能还是混淆层次。
绝对运动中有相对静止,也有相对运动,但没有绝对静止;相对运动中有相对静止,也有绝对运动;
相对静止中有相对运动,也有绝对运动;世界上找不到绝对静止的实例。
没有时空参变,任何原理都是无法正确理解和运用的。毛泽东“阶级斗争理论”在创业时用得很好,但在守业时就不行了,正是时空没有参变的原因。现行中国当局领导提出与时俱进正是英明地看准了这一点。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1:51:06 | 只看该作者
回风路先生:
此文既说相对性,也说绝对性。相对运动、相对静止都是在绝对运动的背景中发生的,都是对绝对运动的局域而成的。这是函家局域事物观对差异概念的分析和运用。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1:55:07 | 只看该作者
回江天明先生:
我们同好之间的讨论,最好还是指出青涩是什么?与智的差距是什么?这才具有学术讨论的真正意义。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1:58: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俞明三 于 2010-1-13 22:00 编辑

回天茂老弟:
有无数具体事实的如果是偏见的话,那么没有一个具体事实的难道反而不是偏见吗?这是说不通的。
16#
发表于 2010-1-13 22:2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天茂老弟:
有无数具体事实的如果是偏见的话,那么没有一个具体事实的难道反而不是偏见吗?这是说不通的。
俞明三 发表于 2010-1-13 21:58
可能俞兄还是没有看懂我的意思。
请问:动有没有大动和小动的区别?
再问:静有没有大静和小静的区别?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6:27:48 | 只看该作者
动自然有个剧烈程度的问题,所以动,当然有大动、小动甚至微动等等不一而足的分别。
但静作为动的负概念,当然是静止的意思。所谓静止用函数图象表示就只是一个点,是完全同一的一个点,也就没有过渡态,自然也就没有大静、小静的现象存在了。这还是原文中分析的,是射线式图象中“定、动”式的对立。是以不对称的过渡态相联结。是射线原点与射线上动点之间的联结。
18#
发表于 2010-1-14 16:58:36 | 只看该作者
对对对!毛病就出在这里。
为什么一般的矛盾(高低、上下、多少、善恶、真假、美丑、表里、黑白……)双方都存在大小的区别,唯有“动静”这一对矛盾只有一方才有大小的区别呢?
俞兄能不能再找出类似的例子呢?
19#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8:44:14 | 只看该作者
根据射线式“定、动”对立概念的特征,一方没有程度的变化,一方有程度的变化,就构成此类对立。这是客观现实中一种特殊的对立。此外还有象“停止与通过、停与走、止与流、死与活、中与上、中与下、中与左、中与右、零与正数、零与负数、起点与远点、起点与近点、参照物与被参照物”等等,也是如此。尽管有些不是一般认为的对立关系,但却是差异关系,差异也是矛盾,所以也是矛盾关系的一种。
20#
发表于 2010-1-14 20:08: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茂 于 2010-1-14 20:21 编辑

谈到生与死,按照一般的理解,总认为生是一条线,死是一个点。此言差矣!

现摘抄中国社科院已故研究员杨熙龄著《奇异的循环——逻辑悖论探析》P78中的一段话,对“定、动”对立概念的批判是非常到位的:

古人说“物方生方死”是正确的。生物不但一生下就在向死走去,而且死的过程是生的过程的另一侧面,当死的因素完全压倒生的一方时,死本身也就灭亡了,即也没了。死必须同时还有生。形式逻辑思维的所谓“死”其实是指生的最末一段时间以及死了以后,即没有了死的时候。死了的是无所谓死的。人们习惯于认为,生前无死,死后才算死。现代生物学说明死并不是这么回事。事物的矛盾二重性不能截然分开,尤其不能使双方互相脱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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